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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 6 人回复了该问答CNAS—CL01中“由其可获性所决定”是什么意思?
 回复pxsjlslyg发表于:2020/6/21 15:01:15悬赏金额:4积分 状态:未解决
CNAS—CL01中:



在“某些情况下(如法庭科学分析),样品可能不具备代表性,而是由其可获性所决定”中,“由其可获性决定”是什么意思?谢谢!
 回复  1# pxsjlslyg  回复于:2020-06-22 04:43:15
它山之石——规矩湾锦苑

    抽样检测或校准是“某些情况下(如法庭科学分析)”(即纠纷仲裁)时,承担检测/校准的实验室不可或缺的方法,因此所抽样品作为被仲裁产品(包括测量设备)整体的代表性对仲裁结果将起到决定性作用,抽样程序和计划也就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了。因此,抽样过程必须按“规定程序”并按大家约定的抽样计划进行。
  但尽管如此,仍然不可能绝对杜绝“样品可能不具备代表性”的情况发生,那么在CNAS实验室认可中该如何处置这种情况呢?实验室的“规定程序”和“抽样计划”只要确保样品的“可获性”,并确保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抽样计划进行,也就达到了CNAS实验室认可5.7条“抽样”的技术管理要求了。这里的“样品可获性”就是指所编制的抽样程序和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,要保证样品在现场是可以抽到的,且抽到的样品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“代表性”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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