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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 15 人回复了该问答关于玻璃器皿取样体积有效数字保留的问题?
 回复zxz19900120发表于:2020/9/26 11:02:44悬赏金额:13积分 状态:未解决
各位老师:

    水质项目分析完之后填写原始记录,里面有取样体积一项,问一下你们对于不同体积的刻度吸量管、单标线吸量管、比色管、容量瓶、量筒等玻璃量器有效数字位数是怎么处理的?我们现在刻度吸量管和单标线吸量管一般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,量筒一般是一位,容量瓶都是两位,按照常用玻璃器皿检定规程上对A、B类玻璃器皿要求的技术来写的话也不是很明确。求指点
 回复  1# gbluo324  回复于:2020-09-26 14:07:44
吸管一般小数点后2位;量筒读整数,不是精确量取的;容量瓶、比色管一般也是读整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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