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我所检定分光光度计的标准滤光片换送了一上级检定机构,该检定机构给出的紫外透射比滤光片检定结果如下:
以往检定时,紫外透射比滤光片在可见光区从未给出过透射比值。而该次的上级检定机构,对于紫外透射比滤光片在可见光区也给出了透射比值。该值能作为标准值,用来检定分光光度计可见区的透射击队比吗?我是从它在可见光区440nm、546nm和635nm附近的平坦度,也就是说该处不会因为波长误差,导致较大的透射比的变化,以及该处透射比的稳定性怎样?
再有不知为什么在紫外区的检定波长点,不是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给出的235nm、257nm和313nm,而是250nm、280nm和310nm?我查了其检定依据JJG1034—2008《光谱光度计标准滤光器》,好象它给出的波长也不是250nm、280nm和310nm呀?不知为什么会是这样,我能用250nm、280nm和310nm处的值,去检分光光度计紫外区250nm、280nm和310nm处的透射比准确度吗?同样是否要担心其平坦度和稳定性问题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