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scienec发表于:2006/4/3 15:32:00悬赏金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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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中国的MRL标准只有卫生部发布的的《gb2763-2005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是权威的标准吗?农业部(下属的农药检定所)or其他的部门有没有发布其他的MRL标准?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有9个部门,每个食品安全部门都采用卫生部的标准来判定蔬菜水果的MRL是否超标吗?还是说工商部用某个标准,农业部又用另外一个标准呢?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又是哪个呢?
2. 在国标对某种农药在某个产品上的MRL标准为空白时,又参照哪里的标准呢?Codex?欧盟?日本?参照的标准有法律效力吗?还是纯粹只能作为参考?
挺迷惑的,请各位前辈赐教。谢谢。
zhqy 回复于:2006/4/30 17:08:00 你在检测时委托方有要求没有,如果没有,你可以提供自己的判定标准或双方协商定下来,也就是判定标准是约定的,他可以是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国外标准。这些并不矛盾。
有同感,
但有个原则:
2763是GB,虽是卫生部发布,但相当于上位法,是可以通用的.
农业部有针对无公害\绿色食品的限量要求可以参考.
ICAMA有农业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范,其中有提到使用安全间隔期及一些MRL值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