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由 xlxiu(xlxiu) 发表:
小女不才,对这类基础知识很模糊,已经混淆了。近期发现,有这么几种说法:
(1)在不含待测成分的样品中加入对照品,按实验方法测定,得回收率
(2)向样品中添加待测成分进行加标回收实验,得回收率
(3)以标准加入法将待测成分加到样品上,制成类似阳性样品的样品,然后按实验步骤操作,得到回收率
这三种说法相同吗?如果不同,有什么不同
基质标准问题:
什么是基质匹配标准和基质标准?这两个概念是相同的吗?最好讲得通俗点,我接触这一行时间不长
检出限问题:
以样品空白的3倍噪声计算检出限,这是什么意思呢?为什么以样品空白来计算检出限?
谢谢各位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