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由 whuisvfg(whuisvfg) 发表:
各位老师,在做一个方法测定结果不确定度评定时,使用的是722可见分光光度计,计量部门检定结论中有下面几项:
波长示值误差 1.0nm
波长重复性 0.0nm
透射比示值误差 0.6%
透射比重复性 0.1%
杂散光 0.3%
仪器说明书中给出:光度精度:±1%T
请教:以上参数中,哪个参数属于不确定度分析使用的参数?怎样计算?
谢谢!
这要考虑到不确定度评估中的选择问题。一般我们将不确定度评估分为AB两类方法,基于验前和验后的统计,简单说就是你做实验还是别人做实验你引用数据。以上分光光度计的参数中如果说你要评估仪器重复性不确定度,可以直接引用 透射比重复性 0.1%(B类评估),按JJG178,该透射比重复性是用极差法给出的,按0.1%/1.69换成标准不确定度,其中1.69极差系数(查表得到的),然后进行不确定度合成。当然上述是别人做实验你引用的。现在推荐自己自己做样品的重复测定,用A类评估来包含采样和仪器重复性带来的不确定度。
1、由于不同方法测定的波长不同,直接引用0.3%可能会有误差,但如果你没有做多次样品测定,你也只能选择引用仪器检定证书的数据。
2、你可能要问我测的是吸光度,仪器检定证书给的是透射比,这涉及到A=-LogT的误差传播问题,在透射比为10%情况下, 透射比重复性=吸光度重复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