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药材GAP知识讲座
第一节 中药材GAP基本情况
一、中药材GAP简介
1. 中药GAP的概念
中药材GAP,是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——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Chinese Crude Drugs的简称。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指良好农业操作规范。
中药材GAP是从保证中药材质量出发,为规范中药材生产全过程,控制影响药材生产质量的各种因子,保证中药材的真实、有效、安全和质量稳定,满足制药企业和医疗保健事业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制订的国家级规范,对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和各项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起指导作用。
其实,中药材GAP只不过是中药材生产全过程的一个管理体系罢了,因此,中药GAP的认证也是一个管理体系的认证。
2. 国内两种GAP认证的区别
目前国内有两种GAP认证:一种是中药材GAP认证,隶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、实施认证;一种是良好农业规范(GAP)认证或者ChinaGAP认证,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,主要是针对农作物、水产、禽畜产品的认证。两者区别较大,中药材GAP体系基本上是根据GMP体系演变而来,比较侧重于质量管理;而后者涉及范围较广,与国际农产品认证比较接轨,体系比较完善。
详见下表:
3. 中药材GAP制订的原则
GAP内容广泛,涉及中药学、农学、生物学以及管理学多门学科,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但GAP的核心是:“规范生产过程,以保证药材质量的安全、有效、稳定、可控”。因此,各条款都是围绕中药材质量和可能影响到中药材质量的内、外在因素的调控而制订。
GAP的制订在借鉴欧盟GAP的同时,结合国内GAP生产现状而制订,既汲取国外先进经验,尽量与国际接轨,又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。如:欧盟GAP禁止使用人粪尿作肥料,但在国内,使用人粪尿非常普遍,因此,中药材GAP允许使用,但强调“应充分腐熟,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”。
中药材GAP同时要做好,继承和发扬传统中国医药学的原则,强调“地道药材”和传统的加工方式,充分保证用药安全。但又不拘泥于传统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,学习世界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。如:传统的硫磺加工,虽是传统加工方式,但二氧化硫的残留对人体健康有危害,因此在进行充分试验,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进行无硫化加工。对于新品种(包括转基因品种)、新技术的应用,都要经过认真的鉴定和安全性评价,充分保证用药的安全。
4. 实施中药材GAP认证的意义
中药材质量的安全、有效和稳定是中药饮片、中成药稳定、可控的基础,是保证中医疗效的根本。实施中药材GAP,规范当前中药材生产中的品种混杂;滥施农药、化肥;养殖过程中滥施抗生素、添加剂等行为,建立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,才能充分保证中药材质量,控制好药品质量的源头,才不至于药不治病、光致命。
同时,实施中药材GAP也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措施之一,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。中药材要走向世界,也必须进行规范化种植养殖,这样才能提供标准化的中药原料,建立完整的标准化体系。
二、中药材GAP发展历程
1998年10月26日,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(FDA)和美国农业部(USDA)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降低新鲜水果与蔬菜微生物危害的企业指南》。在该指南中,首次提出良好农业操作规范(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)概念。
1998年11月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海口召开GAP第一次研讨会,后起草了GAP第一稿;
1999年5月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天津召开第二次GAP起草工作会议,并修订提出GAP征求意见第二稿;
2000年9月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四川召开第三次GAP工作会议,科技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和业界人士对GAP进行讨论和修改,提出GAP征求意见第三稿,并在全国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第四稿。
2001年9月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云南召开第四次GAP专家价研讨会,对GAP征求意见第四稿进一步讨论修改,形成终审稿。
2002年4月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,并颁布了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试行)》,并于同年6月1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