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jingsheng发表于:2009/8/19 13:26:36悬赏金额:
72积分 状态:
已解决
陕西凤翔“血铅”事件的出现,有一个勿疑挣辩事实说明:现在很多污染纠纷中单纯强调排放标准,政府收钱,一罚了事。忽略人居指标。
长期受积累影响或危害的老百姓但又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事件,环保法系里那个法律适宜?曾样引用?如何调整?
提出以人为本、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为宗旨喊了多少年,法律保障呢?
现在的法规就是给有钱人服务的,只要工厂能赚钱,有缴税,环境问题、人民财产和健康等问题应该不是相关人员关心的问题吧。就想河南的那个开胸验肺事件,就是明显的例子。
有总比没有的好.多少能有点作用的.从管理角度考虑制定标准也是必须的.
记者了解到,凤翔县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对长青工业园区所有企业的环保监测,对环保设施没有正常运行的企业责令整改。目前,已完成30多家企业的环保监测任务。
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新荣说,凤翔县这次污染事件的主要成因是东岭公司,但也暴露出部分县区环境监测能力薄弱问题,一些县级环保监测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没有监测设备和手段。
另据记者18日晚从陕西省凤翔县政府了解到,长青镇高咀头村285名儿童的血铅检测结果当日公布,其中236人血铅超标。至此,凤翔县长青镇3个村1016名受检儿童中,851名儿童血铅超标。针对需要住院治疗或饮食干预的患儿,凤翔县政府正在积极为他们联系病床,购买营养品。
原文由 jingsheng 发表: 陕西凤翔“血铅”事件的出现,有一个勿疑挣辩事实说明:现在很多污染纠纷中单纯强调排放标准,政府收钱,一罚了事。忽略人居指标。 长期受积累影响或危害的老百姓环保法系里那个法律适宜?曾样引用?如何调整? 提出以人为本、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为宗旨喊了多少年,法律保障呢? |
法规是法规,污染是污染,一定程度上二者是相互关联且可分离的,因此呢,法规的极端作用就是出事时有法可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