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wattsome发表于:2008/6/30 11:59:01悬赏金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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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解决
REACH法规实施之后,唯一代理在中国极其活跃,其基本理念就是差不多所有的中国企业均应指定唯一代理,对自己的产品(物质)进行注册!
但面对如此复杂的欧盟REACH法规,是否只有出口企业需要应对?是否有其他机构面临更加迫切的应对需求?
请举例并说明理由!
原文由 fredy-jason 发表:
原文由 talent 发表: 我觉得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检验检疫、质量监督局、国家认监委都应该应对。
这样说来就应该是国务院也应该来应对了 |
并不尽然,如果只是官方应对的话,可能会重蹈当年疲乏的欧盟化学品管理局,而他们正是因为如此才考虑将评估的成本由政府分担转为企业分担!这里面需要考虑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,即既然你试图获取利益,就应该为未来的利益分担风险! |
官方应对,不代表官方承担责任。
我的意思是说中国官方应该给中国企业更多的指导和支持,来帮助中国企业迈过这个门槛
原文由 wattsome 发表: 确实,应对REACH法规可能不能仅仅依靠某一机构,或某一类型的机构,而应由政府、企业、协会、研究机构、高校等共同组成网络,共同研究、应对。
但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就是,每一机构都应找到适当的切入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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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本于民,个人觉得真正要担负责任的是企业本身,但是相关的政府以及官办的测试机构需要做好宣导的义务,毕竟尤其涉及出口的检测部门也算是相关的利益方!试想,如果没有物质的出口,很多机构可是找不到存活的空间,但如何引导企业自悟自觉,任重道远!
个人以为,是需要国家有关单位进行扶持的
WTO不就是国家主导吗?目前面临的REACH和WTO的影响相比由差什么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