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wangboxzzjs发表于:2008/6/5 14:51:58悬赏金额:
50积分 状态:
已解决
目前我国无糖产品市场上存在一些混乱状况。比较严重的是,个别企业玩文字游戏,极力夸大 “无糖”的字面含义,括号内小字标注“无蔗糖”,欺骗消费者。事实上,无蔗糖不等于无其他单糖(葡萄糖、果糖、半乳糖、核糖等)或双糖(乳糖、麦芽糖 等),所以该类产品是无蔗糖产品,而不是无糖产品。还有的虽然标注“无蔗糖”,但在其配料表中却标注加有白砂糖或葡萄糖,而蔗糖和白砂糖是一回事,只是叫 法不同而已。
专家说,一些所谓的“无糖食品”,虽然未使用蔗糖作为甜味剂,但却“偷梁换 柱”,把蔗糖的替代品糖精充作甜味剂。这类甜味剂所产生的热量较低或基本不产生热量,但并不等于不含糖。“无糖食品”并不能降糖,我国《食品管理法》中规 定的食品中不能添加药品,而很多“无糖食品”在广告中吹嘘有降糖的疗效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保健食品不能宣传疗效的规定。
面对无糖食品概念混乱的状况,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提醒广大消费者:选购无 糖产品不仅要看其是否标注“无糖食品”的字样,还要看其配料表,看该产品是用何种甜味剂(如木糖醇、麦芽糖醇、糖精钠等)代替了有关糖类如蔗糖(砂糖)、 葡萄糖等。对于标注“无蔗糖”字样的食品更应注意,不能盲目食用,因其中可能含有葡萄糖等其他糖类。不仅要看食品的包装上有无蔗糖含量,还要考虑食物本身 是否含糖,因为有些食品的添加剂中并不含糖,但食品本身可能含糖分。
按国际惯例,无糖食品是指不含食糖即不含蔗糖(甘蔗糖和甜菜糖)和淀粉糖 (葡萄糖、麦芽糖、果葡糖)的甜食品,但是无糖食品必须含有食糖属性的食糖替代品,如糖醇(包括木糖醇、山梨醇、麦芽糖醇、甘露醇等),而不是用糖精等高 倍甜味剂生产的甜食品。目前在我国已经批准列入使用卫生标准的食糖替代品有麦芽糖醇、山梨醇、木糖醇、乳糖醇。
我国现约有3000万 左右的糖尿病人,面对这样一个不能摄入含糖食品的庞大消费群体,目前市场上的无糖食品诸如饮料、八宝粥、奶粉、饼干、口香糖、壮骨粉、山药粉、麦片、巧克 力等可谓琳琅满目,销售额也呈上升趋势。但一些所谓的名为无糖,实则有糖的食品,糖尿病患者如果过量食用,将会造成身体的损害,甚者危及生命。
本期话题请大家来谈一谈如何规范无糖食品的标识?对蓄意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如何进行处罚?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无糖食品时应注意什么?
hhy78 回复于:2008/6/5 16:41:01 本期话题请大家来谈一谈如何规范无糖食品的标识?
我认为主要是对厂家严家管理,商标包装管理,食品监督管理。
对蓄意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如何进行处罚?
首先上媒体暴光,看看他们再敢不敢,这招比什么都管用。
只要暴光了,什么都来了
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无糖食品时应注意什么?
认清商标,组分。看颜色、状态。
首先,作为生产厂家,无论如何都得要做的是清楚写明食品中的配料,不得隐瞒.
第二,如果在食品外包装写有无糖标识的,应该清楚写明是不含何种糖,可以用括号标识,但要让消费者容易看到,不要弄得若隐若现.
第三,作为消费者,应该具备基本的保健常识,平时应注重饮食.通常在食品包装袋上标明的配料成分,都是按成分的多少由多到少依次列出,消费者可以通过观察,购买认为符合自己的食品.
普通消费者可能不具备这样的知识,不清楚无糖的真正含义和规定,所以相关部门不但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,还应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和告知。
对于企业来说,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,并在包装上清楚注明主要配料;既然宣称无糖产品,更应该在配料中体现出来。而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对其包装规格把好关,以防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发生。
“按国际惯例,无糖食品是指不含食糖即不含蔗糖(甘蔗糖和甜菜糖)和淀粉糖 (葡萄糖、麦芽糖、果葡糖)的甜食品,但是无糖食品必须含有食糖属性的食糖替代品,如糖醇(包括木糖醇、山梨醇、麦芽糖醇、甘露醇等),而不是用糖精等高 倍甜味剂生产的甜食品。目前在我国已经批准列入使用卫生标准的食糖替代品有麦芽糖醇、山梨醇、木糖醇、乳糖醇。”
为什么我买的无糖饼干和奶粉都一点甜味儿没有啊??
原文由 weiji56 发表: 首先,作为生产厂家,无论如何都得要做的是清楚写明食品中的配料,不得隐瞒. 第二,如果在食品外包装写有无糖标识的,应该清楚写明是不含何种糖,可以用括号标识,但要让消费者容易看到,不要弄得若隐若现. 第三,作为消费者,应该具备基本的保健常识,平时应注重饮食.通常在食品包装袋上标明的配料成分,都是按成分的多少由多到少依次列出,消费者可以通过观察,购买认为符合自己的食品. |
加强工商执法和检查力度,做到查处一个公开一个,让不合格标示者无法生存!